(观察者网讯)生成式人工智能(AI)作品版权纠纷在美国开始升温。据科技媒体The Verge报道,美国联邦地区法官贝利尔·豪威尔(Beryl A. Howell)8月18日驳回了AI企业家斯蒂芬·塞勒(Stephen Thaler)对美国版权局的诉讼,她裁定由AI生成的艺术作品不受版权保护,并强调人类创作是“有效版权主张的重要组成部分”。
塞勒经营着一家名为Imagination Engines的AI企业。2018年,他为自己的AI系统Creativity Machines所创作的艺术作品“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”申请版权保护,但遭到版权局拒绝,因此提起诉讼。
(资料图片)
塞勒的AI系统“创作”的艺术作品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
塞勒在申请中将自己列为版权所有者。他坚持认为,AI应该有资格成为创作者,“如果它符合作者身份的标准”,那么AI系统的所有者就是版权的真正所有者,版权局的拒绝是“武断和反复无常的”,是在滥用自由裁量权,违反了《行政程序法》。
不过,联邦地区法官豪威尔并不这么看。
她在18日的裁决中写道,“人类创作者的身份是‘法律保护’的基本要求,是版权能力的核心”。她认为,即便人类的创造力是通过新工具或新媒体实现的,即便版权法确实需要适应时代,但版权从未授予“没有任何人类指导”的作品。
豪威尔引用了过去的案例支撑自己的论点。
其中之一是“猴子自拍版权案”。2011年,英国摄影师大卫·斯莱特在印度尼西亚丛林中拍摄时,相机被一只黑猕猴夺去并拍下了自己的照片,但美国一家动物保护组织状告斯莱特侵犯了这只猴子的照片版权。旧金山法院2017年作出判决,称版权保护不适用于猴子
与之相比的另一个案例是,一名女性曾把所谓“自己从超自然声音中听来的单词”编成了一本书,尽管略显荒唐,但这本书却是值得版权保护的。
目前塞勒计划对此案提起上诉。塞勒的律师称,他们并不赞同联邦法官对版权法的解释。美国版权局则表示支持法院裁决。
The Verge称,美国法庭的类似案件已经堆积如山,但没有人真正知道美国版权法和AI的情况将会如何发展。今年7月,美国喜剧演员兼作家萨拉·西尔弗曼(Sarah Silverman)以及其他两位畅销书作家联合起诉Meta 和OpenAI,未经作者同意擅自使用他们的书籍来“训练”人工智能软件。此外,美国艺术家马修·巴特里克(Matthew Butterick) 提起的另一起诉讼则指控OpenAI、GitHub和Github的母公司微软的数据抓取行为侵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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