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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30日,市公安局消息,公安杏花岭分局经过近两个月的多警种合成作战,成功打掉一个利用黄金+虚拟货币为电诈犯罪团伙提供“洗钱”服务的犯罪团伙,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,涉及电诈案件127起,总涉案流水达1.35亿元。
今年3月8日,公安杏花岭分局接到一条重大线索:3月7日、8日,杏花岭区某金店发生大额黄金交易,两名“帮信”犯罪嫌疑人刷卡消费800余万元,购买了近20公斤的黄金。案情重大,公安杏花岭分局立即成立由反诈中心、合成作战中心、刑警大队、涧河责任区刑警队组成的专案组展开工作。从一条大额黄金交易线索入手,专案组民警深度研判、循线追踪,奔赴全国多地,发现这是一个利用黄金交易为电诈犯罪团伙提供“洗钱”服务的犯罪团伙,在掌握全部犯罪证据后,将其全链条打掉。
经查,该犯罪团伙以邓某(男,31岁,海南人)为首,自2023年2月初,开始承接境外电诈、网络赌博资金“洗钱”业务。团伙分为资金接收组、踩点组、刷卡组、背金转运组、币商组、销赃组。邓某联系到境外电诈团伙的“洗钱”业务后,联系“卡商”寻找“卡农”接收境外电诈、网络赌博赃款;由踩点团伙到各大金店踩点,寻找有大量黄金现货的金店;再由刷卡转运组与“卡农”刷卡购买黄金,之后将黄金交于背金组;背金人将黄金转移至深圳后交由币商;币商交给销赃人员销赃,并将销赃资金转换成虚拟币交回邓某;最后由邓某将虚拟币转至境外电诈团伙。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,邓某与境外上线、国内下线均通过境外聊天软件单线联系,并使用虚拟货币结算。
仅3月4日至9日,该团伙在太原市就刷卡1200余万元,购买黄金27公斤。目前,专案组已查实,该团伙涉及全国范围内电信诈骗案件127起,为境外电诈团伙“洗钱”达1.35亿元。警方已冻结、扣押涉案资金347.9万元,扣押车辆两台和作案用手机30余部、手机卡13张、POS机9台。邓某、谢某、倪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被警方依法移送审查起诉。韩某、张某已被移送外地警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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